销售咨询热线:
18860995116
产品中心
首页 > 产品中心 > > 环保用电 > 智慧环保-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

智慧环保-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

简要描述:污染治理设施智慧环保-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系统安装的责任主体是排污单位,建设和运行费用由排污单位承担。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现场瑞勘察选点,应依据箝污许可证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面覆盖主要生产设施及治污设施,对总用电、涉气生产线、生产工序、生产装置及其对应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核心用电设备,均应安装用电监管设备。

  • 产品型号:
  • 厂商性质:生产厂家
  • 更新时间:2021-12-16
  • 访  问  量:586
详情介绍

安科瑞 耿敏花

所谓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就是在企业用电线路上安装一个用电监控装置,并与监控平台联网,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和停限产措施落实情况通过监控平台就可以一目了然。

<strong><strong>智慧环保-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strong></strong>

根据《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用电监管系统建设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工业企业生产与污染防治设施用电监管系统建设工作。企业生产及配套污染物治理设施安装的电量监控智能管理系统,旨在通过实实在在的“用电量",分析企业治污设施运行状态以及生产作业行为,通过企业用电情况,对环境行为实施在线监控,从而管控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有效杜绝企业偷排偷放、治污设备闲置、不按规定使用等问题,真正意义上做到对企业进行的“可视化、数字化、精细化"管理,真正实现对污染源企业的“全过程"动态管控,变人工监管为智能监管,为我局科学执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strong><strong>智慧环保-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strong></strong>


现场安装要求

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系统安装的责任主体是排污单位,建设和运行费用由排污单位承担。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现场瑞勘察选点,应依据箝污许可证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面覆盖主要生产设施及治污设施,对总用电、涉气生产线、生产工序、生产装置及其对应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核心用电设备,均应安装用电监管设备。同一车间内,有目多个废气产污点,应分别选点安装,收集、治理涉及多级工艺的分别安装,严禁漏装。在准确反映排污单位停限产、错峰生产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的前提下,布设的点位数量力求精简。


<strong><strong>智慧环保-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strong></strong>



留言框

  • 产品:

  • 您的单位:

  • 您的姓名:

  • 联系电话:

  • 常用邮箱:

  • 省份:

  • 详细地址:

  • 补充说明:

  • 验证码:

    请输入计算结果(填写阿拉伯数字),如:三加四=7

苏公网安备 32028102001319号